疫情封小区租的女友不走了,“网租女友”法律问题

2023-04-07 15:28:13 来源:法问网

网友租女友回家过年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便真的有人应征,双方之间达成的“租赁合同”也是无效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最近家住四川的方某(化名)遇上一件极其郁闷的事情,自己为了避免年底父母亲戚的催婚,学着网上的套路租了一个女大学生回家假扮女友,当时说好只要5天之后就各奔东西,可遇到这次疫情封小区,这位租来的女朋友回不去了,看着高昂的租女友佣金,方某肠子都悔青了!

方某因为从事计算机行业,周边的未婚年轻女性也很少,导致现在近30岁了也还没找到对象!每年回家不仅要遭受父母的各种催婚,还要忍受七大姑八大婆的冷嘲热讽。

今年一月份的时候和朋友周某谢某二人(以上均用化名)相约在某渔夫店吃海鲜,酒过三巡随即谈起被家里催婚的事情,朋友谢某不忍看自己好兄弟每次回家都过得不愉快,便推荐方某学着网上的方法租一个长相甜美的临时女友回家长长脸。

方某随后几天在租友软件上和一位自称是当地某外国语学校一名大二的女学生聊得很是愉快,最终在方某的重金盛情邀约下,这名女大学生同意以临时女友的身份春节一起到方某老家见父母。

可谁也不想的天灾人祸导致春节后各方疫情严重,方某父母家小区封了不让出去。时间也过去了10几天了,中途因费用时间到期都续费两次了,这名女大学生还在他家大吃大喝。迫无无奈的方某也只有发发朋友圈吐槽一下倒霉的自己。

根据我国民法的基本原理,人身不能作为债权标的物,也就是说人的身体是不能拿来出租的,因其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以人身为标的物的租赁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同处一室”那就是非法同居

被租“女友”也无权得到“礼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租“女友”取得“礼金”是存在法律瑕疵的。

租女友回家过年,危害性不容小视

其一,女人不是商品,花钱租用有身份别性歧视之嫌;

其二,某些以此营生的小姐很可能利用这种机会卖淫,披上了貌似合法的外衣;

其三,果真有女人愿意出租自己,由于无正规的租用合同,租金能否兑现不论,甚至还有安全之忧,谁能保证其身体不受到侵犯,现在这么开放,与“男友”回家过年,有过分举止没有人会保护所谓的“女友”。

以上是律霸法律小编整理的有关对于租女友过年的法律问题,小编觉得有必要加强管理,有关部门不要等到出了大纰漏才出面制止。在男女恋爱问题上,我们提倡的是真诚相爱,制造虚假的爱情,既充满了铜臭,亵渎了神圣的爱情,又容易产生由此引发的祸端,这种自导自演的“真情”我永远不懂。

如果你过年有带女友回家的必要,早就应该做好准备,我就不信有经济实力租女友,就没有时间与金钱找个真正的女友。而我更想说的是,女人要懂得自强与自尊,不要被租金蒙蔽了双眼,糊糊涂涂地跟着“男友”回家过年,否则很可能羊入虎口,自讨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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