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署的法律原则有什么要求

2023-08-18 13:23:27 来源:问法

一、劳动合同签署的法律原则有什么要求

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资料图片)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无效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无效,为了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按证明力从强到弱,劳动者可以考虑提供银行支付工资的记录、有加盖公司印章或公司管理人员(必需能证明自身是公司员工)书写或签字的工资支付凭证或工作证等书面材料,公司管理人员(必需能证明自身是公司员工)承认劳动者为公司员工的录音证据,其他不能直接证明形成于公司的书面或其他证据则必须结合证人证言。劳动者不仅要举证劳动关系的存在,还必须举证劳动期限的长短。法律快车提醒您,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3.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员工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4.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5.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6.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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