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规定的民事权利有哪些

2023-07-09 08:28:02 来源:问法网
一、

民法规定的民事权利有哪些

(一)人身权


(资料图)

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1、人格权。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由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

2、身份权。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

(二)财产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和知识产权。

1、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2、债权。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权包括: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

3、继承权。继承权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死者生前所立有效遗嘱指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4、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著作权中也有人身权的成份)

二、

民事权利义务都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是经由民法规范或法院判决类型化的自由,基于这种自由,民事主体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或可以获得法律上的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编第五章规定了民事权利制度,包括各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中有人格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

(二)《民法典》中的民事义务

民事义务是法律上拘束的类型化,这种法律上的拘束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意志产生,通常是要求民事主体为一定或不为一定行为,目的是满足相对人权利的实现。在绝对法律关系中,民事义务通常表现为不为一定行为,以免侵扰相对人的自由;在相对法律关系,尤其在合同关系中,民事义务主要包括主合同义务、从合同义务、附随义务、间接义务。

三、

民事权利有什么性质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法律取得的可以实施一定行为或获取一定利益的法律资格。民事权利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享有权利的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可以要求负有义务的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或是不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法律予以保护。

民事权利是公民在社会上存在和生活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与公民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项权利。从权利的具体内容来分,民事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为客体、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如物权、债权等;人身权是指以特定的人身利益为客体,并不体现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有些民事权利既有财产权性质,又有人身权性质,如知识产权、继承权等。

民事权利依不同的标准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绝对权和相对权,请求权、支配权、形成权和抗辩权,主权利和从权利等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民法规定的民事权利有哪些的主要内容。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权利有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权利,其中,人身权中有人格权和身份权,财产权中有物权,债权,继承权和知识产权。如果看完这篇文章如果您还有问题的话,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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