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即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顺利实施

2023-07-04 10:23:01 来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社会生活,促进全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六十三条明确检察机关针对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监督规律,通过督促责任部门加强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提升和维护管理等工作,促使无障碍设施畅通、易行,使温暖触手可及。

主动担当 为民办实事

检察人员针对无障碍环境改造不到位的情况开展大走访。发现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主要出入口没有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位;辖区内医院、社区服务中心无障碍设施改造落后;大型停车场缺少无障碍停车位等问题,梳理出多项无障碍设施建设存在空白、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监督管理不足、公众无障碍环境意识不强、无障碍环境改造流于形式等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措施、建议。加强全方位监督,提升监督质效与刚性。除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外,还可以通过强化行政监管、强化人大监督等方式,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持续聚焦 防患于未然

公益诉讼检察人员走访调研中发现,辖区内的无障碍设施“障碍不少”: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银行、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建筑门前存在没有坡道、坡道过窄或过陡;青城驿站及路桩围挡占用盲道等情形,让无障碍设施形同虚设;盲道不贯通、破损或者被排水设施、窨井盖阻断,或者因管道施工被破坏后未及时修复以及违停机动车侵占盲道等情形也让无障碍设施使用困难重重。下一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将针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立案,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监督行政机关督促履职,切实保障无障碍设施的运营维护,维护特殊主体的合法权益。

能动履职 监督常态化

围绕保护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领域中存在的无障碍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维护与出行、信息、服务等无障碍相关的公共安全。充分发挥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优势,广泛开展社会监督。

接下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传力度,拟建立群众监督员队伍,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收集无障碍环境建设违法线索,强化行政机关履职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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